一、发放时间、地点
请按各单位规定时间到研究生院学位档案室(学校行政楼二楼半档案馆)领取。
档案室工作时间为: 8∶10—11∶40 ;14∶40—17∶40。
(一)硕士
7月6日 校直各单位
7月7日 唐都医院、口腔医院
7月8日 西京医院
(二)博士
7月9日 校直各单位、唐都医院、口腔医院
7月10日 西京医院
二、要求
(一)本人领取
研究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,持发表文章原件(杂志),并提交“研究生毕业离校清单”领取。
(二)委托代领
如需委托代领,除以上内容外,需由本人写好委托函并附本人证件复印件后,由代领人携带本人身份证件领取。
三、注意事项
(一)发放证书时,学位处同时提供学位归档材料(毕业研究生登记表1份、学位申请书原件1份和学位授予通知单1份),由本人交原单位干部(人事)部门存档。
(二)博士仅发放学历证书。学位证书按照国家相关规定,在三个月公示期后,即10月8日起开始发放。
档案室联系人:赵老师 联系电话:774677
研究生院学位与学科建设处
二〇一〇年七月五日